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作者:
卢琰
来源:
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29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团各部门、所属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疫情防控底线,开展系列形式多样、贴近基层一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顺利实现集团年度目标任务、持续稳定集团上下安全形势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刻不容缓,集团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谋求发展的底线红线,本着对广大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工作和项目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全力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安排,时刻牢记使命和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始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坚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为集团的安全生产发展夯实基础。
二是要多方统筹部署,确保安全各项达标。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是不寻常的一年,目前虽四川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各项目也已全部复工生产,但若要保持安全平稳持续运行,不仅是对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更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集团发展的基础保障。集团上下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转变管理思维和模式,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大安全经费投入,注重实践与操作,切实让安全教育入脑入心,防范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集团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坚持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特别是针对集团近期发生的“5.4”有限空间事故,更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查漏补缺,防患未然。
三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生命至高无上,安全重于泰山。集团各部门、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好上级单位印发的各类安全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安全各项操作规程,对照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制,夯实监管责任。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特别是针对办公场所、项目现场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所有隐患,要建立好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动态清零。对在监管排查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时追责,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执法”,切实维护集团的和谐稳定。
四是要围绕重点难点,深入推进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又持之以恒的工作,是集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各部门、所属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体系,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实时监管,高效管控各类风险、消除重大隐患,实现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要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详细梳理,牢牢把握安全工作方向,持续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强化教育引导。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加大重点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聚焦集团新型投资产业、环保产业、地灾治理、公路桥梁等行业中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问题,认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以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建立健全有效的管控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集团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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